警局外的太阳正在忏悔着。
狭小天空上的那抹橙红色已经低低地嵌在地平线尽头的两栋高楼之间,好像忽地一下就要溶解开来,让周围的云不均匀地沾上颜色。槐阴大道的两侧投下朦胧而婆娑的树影,方圆几百米开外,除了我空无一人。于是,我与周围无数同样寂寞的尘埃共 享着这缓缓跳动的日落的脉搏。
这不禁让我想到去年仲夏的某一天。
理发店
那天的傍晚也同样充斥着暖色调和飘浮着的陈旧空气,深吸一口就仿佛要全部堆积在肺的角落。我就是在这样的傍晚意外地发现自己的头发竟已经长过了肩膀:一公分,两公分,三公分,或是更多。多出的头发像是逾矩的黑色楷体字迹,从格子里伸出讨人厌的胳膊,一直延长到格子外。
我始终弄不明白头发是如何悄无声息而又贪婪地汲取养分滋养自己的,也从未察觉到它不断变长。为此,我曾经甚至每天观察,却又发觉每天都与前一天没什么两样。等到终于能看出变化时,它竟已经逼近肩膀了。
离家最近的一家理发店就在拐角处,可是我从来没有去过那里。若不是租给我公寓的房东曾向我推荐,我怕是会像其他路人一样忽略了它略显局促的门头:理发店被两个知名的美容院夹在中间,像是装修时切割出来的建筑碎片。
店门口挂着“WELCOME”的牌子,旁边用一只马克笔写着“一屋四季”。这名字还颇有些文艺。单扇自动门后均匀地渗出温暖的黄色灯光,只有逐渐变浓的傍晚提醒着人们它并不是像月亮一般反射着太阳的余晖。
我立在门口,门有些迟钝地打开了,随即发出一声更为迟钝的“叮咚”。理发店里没有顾客,前台处也没有人吆喝着欢迎光临。我狐疑地环视着这个拥挤的房间:店面大约只有三十多平,摆着四个西式古典风格的美发椅和镜子。椅子上的铆钉远看已经有些发黄,浅褐色墙纸的角落也开始脱落,失去粘性的部分像花卷一样蜷起来。墙上除了墙纸还贴了泛黄的五线谱,看不见的音响播放着欢快的勃兰登堡协奏曲,一直 飘到我的耳膜上。

最终,我在一幅画前停了下来。画中,七个容貌相似的裸体女子站在水中,正围着岸上一个穿着蓝色长袍的男人,好像要把他拉入水中。画的角落处贴着一张标签,写着:“《海拉斯与水仙女》【英】约翰·威廉·沃特豪斯”。
“你也喜欢这幅画?”我偏过头,看见一个店员模样的男孩,大约二十多岁。他腰间系着一个工具袋,脸上挂着看起来有些熟悉的稚嫩容颜。
我本能地摇摇头,“不喜欢,虽然我也不太懂艺术。”我顿了顿,“你们店的装修风格还挺特别的。”从小我就被教导不能轻易否定别人,哪怕否定了也要加上一句称赞,目的就是为了抵消掉上一句话。
男孩对于我的称赞置若罔闻,“不懂艺术也能判断个人喜好了?”他的嘴唇弯起一道弧线。“只是开玩笑,别介意。”
我浅笑,也忽略了他的第二句话,“当然。就好像你不懂音乐也喜欢听巴洛克管弦乐一样。”
“你怎么知道我不懂音乐?”
我耸耸肩,“猜的。”
男孩沉默了许久,好像在思考我话里的真实性。“你为什么不喜欢这幅画?”
“不喜欢看女性裸体。不喜欢看男性视角下的女性。仅此而已。”
“你是说有扭曲女性形象的意味?”他似乎是单纯地想跟我讨论艺术。
“我可没这么说。”
“可我觉得这是女性独有的美感,而沃特豪斯笔下美感的最高境界就是性感。这不是世俗的情色,而是艺术……”
尽管我很难判别他说的话是否是正确的,我还是为想让自己看起来更博学一些的念头而感到害羞。我将视线从画上移开,轻咳一声打断他。“我是来剪头发的。帮我剪到比肩膀短一点就好。”
男孩怔了怔,把我带到一把椅子前。随后,他给我全身罩上一块白色的围布,我挣扎了好久才把手从两边拿出来。他拖了一把滑轮椅到我跟前坐下,抓弄了几下我的头发,从工具袋里掏出一把平剪剪刀,然后在我肩膀上方三指的位置比划了一下。我点点头,示意他剪下去。
“为什么只剪这么一点?过两个月就又长回来了。”
“不喜欢太短,也不喜欢过肩的长发。长回来就再剪好了。”我心中暗自祈祷这不是理发店骗我办卡的新招数。
“听起来你好像有很多故事。”他笑着。
“那你喜欢听故事吗?”我反问。
“当然。”
我最终也没有跟他讲我的故事,但是却在他店里闲聊到夜晚。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再也没去别的理发店,而是选择了这家人流量小的“一屋四季”。有客人来时,我就坐在旁边的美发椅上看着男孩工作;但大多时候,我是唯一的顾客。我听他高谈阔论讲艺术,爱和女性,那样的自信让我的内心为之撼动。后来,我有时也会插两句关于音乐的评论,偶尔吐槽他的音乐品味。两个月后,我们确定了关系。又过了两天,我们再次独处一室。这次的房间里没有美发椅,而是有一张大床。
那天,我躺在床上,他的眼眸在我身上烙下炙热的印记。他宽松的体恤因为俯身而离开了皮肤,裸露出一部分刺青。那是一条弯曲了四次的波浪线,像是什么东西的尖端。
“你把上衣脱了。”
我阻拦住他手上的动作,完全没有意识到这句话的暗示意味。他照做了,于是那一瞬间,我看到了那个刺青的形状。那是一只手,我刚才看到的波浪线就是手指的形状。整个刺青从肚脐眼上方一直延伸到胸口,像一棵骇人的、光秃秃的树,只剩下树干和树枝。
我没来得及整理衣物便跳下床,落荒而逃。
头发

十几年前的某个晴天或是雨天,我被拐卖给了一户农村人家。是卖是送,我到现在也不清楚;甚至起初,我都不知道自己将永远地离开家了。只是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对现在的我再也没有意义了。
仓和村哪怕在栾州市的地图上还是个极小的点,就像是吃饭时黏在嘴边的饭粒一样。把我牵回家的阿妈操着一口家乡话,我勉强能听懂她说她是我远房的姨妈,认识我妈妈。那时我对她的话坚信不疑。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的后来她才承认,当初她的谎言只是为了想给儿子找个城里媳妇。既然早晚都得多张嘴,不如早点买来,多培养感情。刚何况以后“进城容易,脸上也有得光。”她说。
我刚到姨妈家的时候,这个房子里拢共只有两间房。一间在进门左手边,是姨妈姨父和表妹的房间,我一次也没进去过,只在门外张望。进门右手边的房间只有表哥徐景昱一个人住,于是我就被安排在了那里。恐怕早在那时,姨妈就已经把那间房当做了她儿子以后的婚房。
卧室里的床靠着两面墙放,窄的像个棺材。每天晚上,棺材里都躺着两个人,下面是妹妹,上面是哥哥。徐景昱长着一张人畜无害的娃娃脸,大人们说他平日里助人为乐,是个努力奋斗的好少年。
可是他总是会狠命地压制住我挣扎的四肢,警告我,“你敢告诉我爸妈,我就杀了你。”在他的戾气下,我俯首称臣。当阳光照进我们的屋子时,我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是他的手,其次再是他手中的我的胸部。
“咋滴嘛?”姨妈听到我的尖叫跑过来。
“妹妹昨晚上做噩梦嘞。”这时他早已抽回了手,装作睡眼惺忪的样子。
“莫事哦。噩梦都是假的。”姨妈摸摸我的头,我闻到她手上有甜甜的栗子味。 “昱子,快帮妹妹梳头哦。”
她说的没错,我的确做噩梦了。只不过更大的不幸是,我做的噩梦是真实发生的。
徐景昱一只手拿起梳子,从发根往下梳,另一只手透过头发沿着我的脊柱向下摩挲,一直到达了垂在屁股上的发梢。
“你前十年都吃的是啥嘛,才十一岁就胸大屁股翘。”这句话他说了不止一次。我感到浑身一阵战栗,恶心得几乎要干呕。他去上学后,我拿出姨妈刚磨好的厨房剪刀,对着镜子,“咔嚓”。随着这声音掉落的不是照片,而是我留了十年的及腰长发。
我把这头发丢进村头的水沟里,毫不犹豫地走回了姨妈家。
刺青
姨妈的屋子趴在仓和村东南边的角上,离村口不到一里路。冬旱的黄土地扬起飞尘,蒙了窗,也蒙了眼。南角上除了姨妈家还有两户人家,对面一户是一家四口人,母亲在政府新建的缝纫厂里当女工,父亲在城里打工,半年才回来一次。在姨妈家住的这段日子里,我只见过他一次。
那家的两个孩子都与徐景昱一般大,每天都一起上下学。他们与那时的大部分男生做着大约同样的事情:打架,打弹弓,揪女生刚编好的辫子和新穿上的文胸,嘲笑她们被血染红的裤子。我经常看到那个被欺负的最凶的女孩常常一边哭,一边捂着胸往家里跑。后来,听说她就嫁给了姨妈对面那家的两个男孩中较为年长的那个。
旁边一户人家只住着一个鳏夫——至少别人都说他是。他姓赵,因为长得显老,大家都叫他赵老头。他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叫赵老头,到了四十多岁还叫赵老头,于是,二十多年的光阴就这样被省去了。
我帮着姨妈家干活的时候曾听说赵老头从前在别的地方结过一次婚。由于他在结婚后还频繁出入风月场所,他的女人跟他闹,他一怒之下就签了离婚协议书,跑到这个与世无争的小村落来卖栗子。后来不知怎么的,大家又说那个女人出意外死了。
我想,仓和村就是这样,谣言传得总比知识快。
我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不是真的,但我并不讨厌他。赵老头跟姨妈关系不错,有时还到我们家来吃饭。来的时候总会带点他自己炒的糖板栗,还教我怎么捏能开出完整的果仁。我想起村里人又说,赵老头这辈子摸的最多的就两样东西:板栗和女人。
我说赵老头看起来不讨厌不是没有原因——他在每个人眼中都至少有一个优点。我喜欢吃他炒的板栗,那是在仓和村生活的日子里少有的甜。姨父说他守信用,那是因为姨父那辆装谷袋的板车借给他两天就被他完整地送了回来。徐景昱呢,喜欢他的纹身。
赵老头的纹身在右侧背部,是个复杂的曼陀罗图案。我自然没有亲眼看到过,而是徐景昱在某个晚上从赵老头家回来告诉我的。我对这些事并不感兴趣,但对上他的目光,只好听他说了不知多久“肉体和灵魂的双重结合”和“事物的精髓和源泉”这些与他年龄不符的词汇。我想,这大多也是赵老头告诉他的。
徐景昱学别的慢,但学起赵老头嘴里胡扯的这些却极快。有天他写完了功课,像只骄傲的公鸡般昂首挺胸地读完了名为“我的梦想”的作文。原文内容我还记得些:“像雄鹰渴望蓝天,像鱼儿渴望碧海,我渴望着这世界上最活泼的画笔和最绚丽的图案。”
那时赵老头正好在我们家吃饭,他连连说好,夸徐景昱有浪漫主义情怀。我还不知道什么是浪漫主义情怀,我猜徐景昱也不知道,但他笑得嘴都咧到了耳朵。这自然引来姨父极度不快。晚上,姨父揪着他耳朵逼着他改成了“用最平凡的手筑造最坚固的墙”,第二天才交给学校里的老师。
但姨父也并未因这件事跟赵老头怄气,毕竟他是个守信的人,还是徐家栗子的来源。
虽说大家都看到些赵老头的优点,不过,我先前并没发现姨妈喜欢赵老头的哪一点。等我发现已经是后来的事了。
姨妈家和赵老头家离得极近,房顶几乎都要碰在一起。就算这样,到了雨水丰沛的季节,这两个屋子加起来也凑不出一个完整的房顶。可那天正值隆冬时分,天地间干得没有一滴雨水。我听见赵老头的茅草屋顶飞出姨妈的声音,像一缕无形无色的炊烟缓缓上升,直到消失在蓝灰色的天空中,以至于让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耳朵是否真的听到了那声音。
那一整天,我的心都不在我的胸膛里。当我看见姨妈朝我微笑,给姨父盛饭时,我的眼睛好像也不在我的眼眶里了。当我顶着一头参差不齐的短发躺在床上,躺在无垠的黑夜里的时候,我最终没忍住,向徐景昱讲述了赵老头屋子里的两个人。
“这有啥,我妈没在家就准在那。我看到过好几次了,没想到这个赵老头长得老,身体……真是人不可貌相嘞。”
我试着想徐景昱趴在赵老头家的玻璃上往里看的样子,发觉很容易就能想象得到。甚至,当我回想起窗户里的景象时,我看见那个男人不是赵老头,而是他。
大年三十,他和朋友从城里回来。夜里,他掀开他的衣服给我看。
“看嘛,这不就是艺术。但这只是个纹身贴。等我成年了,一定要去弄个真的刺青。”当他再次覆在我身上时,他胸口那个手形状的纹身贴好像要伸进我的身体里,将我的灵魂取出,撕成无数个碎片。
疯子
“……当时我躺在床上,看到他胸口上的图案就立刻逃跑了。”我顿了顿,“警官,我的故事就是这样了。”闻言,面前的实习警官放下手中的笔看着我。
他向我确认了几条信息,关于我,关于理发师。还关于证据不足无法立案。我一一点头,感觉自己刚刚过去的十分中生命同赵老头的年龄一起抹去了。
在仓和村,我是饕餮,狼吞虎咽地以板栗和证据为食。吃下去的东西未经过咀嚼,最终还是随着肠道消化变成了灌溉土壤的肥料。
可在这位年轻的警官的脸庞上,我看到了徐景昱日益硬朗的眉眼和赵老头不曾改变的容貌,那是从我的肥料中生长出的一株植物。我还听到,在他自以为低沉的声音的尾声,有一个微不可闻的嘞。我想起徐景昱总是说嘞。
我从椅子上站起来叫他的名字,“是我,是我啊!”
他微微蹙起的眉毛是徐景昱的眉毛,他深色的眸子里映出的是我的脸。我的眼睛一定已经激动得通红,整个大脑的血液仿佛都要冲着眼睛而去。我隐约能看到在他衣冠楚楚的外表下,胸口那只手在朝我挑衅似的摆动,又好像只是风吹树叶,冷得发颤。我快步走过去,拽起他的衣服。他推开我,大声警告我袭警是违法行为。
可衣服下什么都没有。怎么会什么都没有呢?
“你为什么不纹身?”我质问徐景昱。
他只是不断地让我冷静,还示意询问室里的监控派更多民警过来。徐景昱从前从来不说冷静,他只会禁锢住我的双手,让我动弹不得。果然,为了做警察,他把自己的刺一根一根地拔出来了。但他从前的刺还留在我身体里。
“那赵老头说的话呢?难道你不想找到万事万物的源泉吗?” 如果我能把我破败的心脏摘给他看就好了,那样他一定能认出那是他留下的划痕。血淋淋的伤疤结了痂,痂掉了就变成了疤。徐景昱又说他不认识我,也不认识赵老头。他大概是疯了,我想。
在被从询问室抓住胳膊拉出去的时候,我忽地想起北岛诗中有着“冗长的回声”的死亡。我听见了那寻不见源头的回声,它回荡在无数个时空之间,将无数个灵魂穿成一根线,可是我却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警局外的太阳还在无端地忏悔着。我从口袋里掏出一面镜子,凝视着映出的自己。该剪头发了。




